2月6日,莲湖区卫计局首次为申办中医诊所申请人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这标志着莲湖区中医诊所依法进行备案管理正式实施。
2017年12月1日全国实施《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报其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原来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经过申请、公示、设置批准、环保、消防、验收、发证等七个环节,顺利的话需要三个月。此外,从业人员还需要执业医师资格满5年才能开办诊所。实行《中医诊所备案证》并不是对中医诊所放任不管,在诊疗范围上有个严格限定,仅限于中药饮片、针类技术、推拿、刮痧、火罐和灸类技术,平时与其他医疗机构一样进行监管,发现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同样予以处罚。
莲湖区一直以来注重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早在2009年就率先在西安市率先成功创建了“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顺利能过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复核验收,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中医药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后,莲湖区卫计局认真学习有关中医诊所备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陕西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专门指定科室和专人负责,多次向省市有关部门及其它区县请教学习,研究细化公布了申办中医诊所备案工作流程。此次在全区启动中医诊所备案工作,是莲湖区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抓手,推动莲湖区社会办医中发展中医药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多层次的中医药服务需求的一次新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