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蓝田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5月12日,蓝田县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稽查队联合蓝关镇食品药监所,对照市食品药监局在蓝田县新城路农贸市场暗访中所反馈的问题,对经营户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同时全面对新城路的小餐饮经营户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
检查主要对经营户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否有上下水、三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货记录及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有效一致、消毒柜和灭蝇灯是否通电正常使用、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次共检查经营户30余户,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出动执法人员人员7人次,车辆2台次,有效地规范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保障了市场秩序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