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西安市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为加强管控大气污染,有效遏制全区烟花爆竹乱售乱放行为,2月16日(正月初五)鄠邑区安委办分三个督导组,持续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第一督导组由刘文平局长带队对甘亭街办、余下街办、五竹街办及辖区派出所重点时段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刘局长要求一、各街办要联合辖区派出所加强正月初五、正月十五重点时段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工作。二、对违反《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违反《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要严肃查处烟花爆竹销售行为,一经发现非法销售行为从重处罚,杀一儆百。三、加大排查、劝导群众私存烟花爆竹缴纳工作,坚决杜绝全区烟花爆竹乱售乱放行为。
随后,刘局长对辖区内商店、香蜡纸表店烟花爆竹销售情况,进行突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