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改善鄠邑区环境质量,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大环境执法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在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完成后,对现有执法区域和执法人员重新进行合理划分,组建好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确保生态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二是强化企业日常监管。采取定期监测、检查、明查暗访及夜间巡查等多种方式,确保企业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经过一月的督促和在线技术指导,4月10日前鄠邑区已全面完成清理整顿工作。需发证的17家企业,其中已发证6家,永久关闭、产业政策淘汰和长期停产类不发证企业9家,涉密线下办理1家,需整改后发证企业1家。需登记的118家企业,其中已登记企业100家,永久关闭和产业政策淘汰类不登记企业18家。
四是严格落实“双随机” 监管制度。按照全市2020年“双随机”执法工作要求,对全区2019年已纳入随机抽查的930户进行监督性检查,同时将原有纳入“双随机”系统的执法人员进行调整。每周末抽取下一周执法检查企业名单和执法人员名单,予以公示。采取随机抽查污染源企业的方式,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排查力度。
五是加强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加强投诉热线值守和举报案件办理,及时跟踪督办重点信访案件的办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