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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方案 打造乡村文化“能工巧匠”队伍

2019-04-01 12:31  来源:高新区管委会网站  兵马俑在线

记者25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文化“能工巧匠”培养方案》印发,将在全市开展培养具有文化技能专长,具有带动、引领和示范作用的乡村文化能人,打造一支乡村文化“能工巧匠”队伍,为他们创新创业提供平台支持,创造发展条件。

根据《方案》,西安市文化“能工巧匠”培养工作由市文化旅游局牵头负责,会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培养范围包括全市文化领域戏曲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工艺美术、书法、文学、民间文艺等方面的优秀文化人才。入选陕西文化名家工程和“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人员,已当选“陕西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员,以及党政机关公务员不在选拔范围。培养人选应符合政治坚定、品德优良、爱岗敬业、成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等条件。其中,培养重点面向基层一线专业技能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身心健康。

《方案》计划,2019年上半年完成周至集贤鼓乐、鄠邑区农民画、曲江新区遴选工艺大师等项目文化“能工巧匠”培养计划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2019年底前完成上述项目选拔培养工作。2020年起向戏曲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工艺美术、书法、文学、民间文艺等方面全面推开培养计划,2021年底前完成上述项目选拔培养工作。

实施市、区县(开发区)两级培养。对于具有地域特色,个性化的文化艺术技能人才培养,由区县、开发区组织实施,向市级培养工作领导机构报备。对于具有影响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潜力巨大的项目和人才,以及具有战略意义的项目和人才,由市级培养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培养。

在戏曲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工艺美术、书法、文学、民间文艺等领域,取得一定成绩并获得广泛认可的优秀文化人才均可申报。申报人可通过单位、协会推荐和个人申报形式,将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其他业绩证明,以及个人申报说明)报送至各区县、开发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

我市将经过初审、专家评审等严格程序,确定“能工巧匠”称号。建立全市文化“能工巧匠”和基础队伍信息库,建立文化“能工巧匠”通气会制度、培养考核制度以及领导联系专家制度。

同时,通过组织展演、考察采风、工作交流、技能大赛等形式,使文化“能工巧匠”在实践中加强学习、经受锻炼、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对符合条件的文化“能工巧匠”优先推荐参加西安工匠评选。文化“能工巧匠”所在地党政部门可视情况给予个人或团体适当的培养配套经费,依据实际需要为其工作、科研等提供可能的场所和工作设施,对积极开展创作研究、技术研发、展演交流的项目可视情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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