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1日,位于高陵区泾河工业园园区的某用人单位32名劳动者向高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等。因案情重大,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一时间启动重大案件应急处理机制,立即向泾河园区管委会通报案件相关情况,并积极联系用人单位进行案前调解,向用人单位释明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
经过多日调解,3月31日下午2时,区劳动仲裁院会同园区管委会、园区工会工作人员现场办案,向在场的56名劳动者宣讲法律法规,由用人单位代表宣布补偿方案及安置方案。经过长达7个小时的耐心调解,直至晚上9时,除2名不同意调解方案的劳动者以外,剩余申请仲裁的30名劳动者均同意经济补偿方案,并当场书写撤回仲裁申请书,另有24名未申请仲裁的劳动者也当场表示同意经济补偿方案。为了最大程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解结束后,仲裁院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在场职工通过注册“秦云就业”小程序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近年来,高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工作原则,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出发点,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落脚点,积极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依法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为促进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