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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行政审批局“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当场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020-06-24 08:24  来源:高陵区人民政府网站  兵马俑在线

6月18日,高陵陕西师范大学某某小学的马女士来到高陵区行政审批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但是申请材料中缺少验资报告。马女士表示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即将开始,学校急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便做好招生筹备工作。按照以往“前台受理—现场勘查—后台审批—出证办结”的办理程序,民办非企业登记的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考虑到如果学校再去办理验资报告,则可能需要更长的周期,必然会影响招生筹备工作。

恰逢高陵区行政审批局正在开展部分审批事项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行工作,在了解到陕师大某某小学的难处后,审批科工作人员及时向马女士说明可采取“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并着重讲解告知承诺制如何精简审批程序便企利民,并提醒学校,审批后应在约定期限内补齐申请材料,并保证达到承诺的相应审批标准,如出现违反承诺事项情形后信用方面将面临的风险。在充分了解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并征得学校同意后,马女士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通过告知承诺制的方式填写了告知承诺书,随后仅用半小时便完成审批登记工作,如愿拿到学校所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拿到登记证后的马女士紧紧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说:“感谢高陵行政审批局,没想到你们这么高效,为我们的招生筹备工作争取了充裕的时间,看来我们当初选择在高陵建校没有错,你们这么优质的服务一定会为高陵吸引更多的优质资源!”

这是高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部分审批事项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行工作后,通过告知承诺制颁发的首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这也标志着高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部分审批事项的告知承诺制试行工作迈出坚实的一步。

今年以来,高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制度创新、流程再造,进一步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部分审批事项的告知承诺制试行工作,局领导带领审批科室同志对审批事项逐一进行评估,开展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梳理,将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等多个符合试行条件的常办审批事项单列出来,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根据审批事项的具体要求,编制告知承诺书内容,明确告知承诺制的内容和责任,同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和失信惩戒制度,使告知承诺制的试行工作既便企利民又风险可控,真正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使审批改革成果让企业群众看得见、用得上、觉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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