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高陵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讨论,认真学习3月1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贯彻民主集中制必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4月8日《学习时报》文章《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中心组各成员围绕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讨论交流发言。区委副书记、区长解宁元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
1、要深刻认识党中央制定出台《条例》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原则和要求,不折不扣地把请示报告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2、要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以更大力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时如实地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华而不实、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等现象。3、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既牢记授权有限,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又牢记守土有责,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在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中为高陵追赶超越大局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