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清真食品安全工作,防止清真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高陵区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相关部门联动协作,切实做好清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全力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区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为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区农林局、区工业和商务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中秋国庆期间清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高陵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清真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高民宗发〔2017〕11号),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节日前夕,大力开展对清真餐饮户、大型超市和清真企业等经营单位的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了高陵区辖区内的10家清真食品营业点,其中清真餐馆5家、超市4家,清真屠宰企业1家。及时排查和整治发现的清真食品安全隐患2件,切实保障节日期间清真食品消费安全。
三是严格值班,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严格值班制度,整个中秋和国庆期间,我们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通畅。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积极受理针对清真食品方面的举报投诉,一旦有群众投诉事项,工作人员要确保按时到位,及时处理相关问题,积极维护少数民族群众权益。
四是加大宣传,坚持教育和整治相结合。加大宣传,提高公众对清真食品知识的认知和公众尊重回族清真饮食习惯的自觉性。在检查中,检查人员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与检查相结合,对清真食品经营者讲解清真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对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从源头上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杜绝假冒伪劣清真食品出现,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