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何俊英)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及上级法院关于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精神,突出司法确认能最大限度实现让人民群众解决纠纷不花钱、少跑路,快办事,有保障的特点。6月4日,长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协同区司法局,对韦曲街办72个村、社区调解主任及专职调解员共150余人进行业务培训。会上,长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何俊英就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的相关规定,向与会基层调解组织干部进行了详细讲解。长安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健、司法局人民参与与促进法制科科长尤相军、韦曲街办副主任陈少军、长安区法院立案庭庭长王平利出席培训会。
培训会上,长安区法院副院长王健作了动员讲话,希望参训人员充分认识司法确认规定的优势,要做好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把长安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尤相军科长强调希望借鉴“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确保辖区和谐稳定。何均英法官结合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真实案例,对调解协议的制作、司法确认的条件、程序、审查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开辟了新思路。
为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加强非诉解纷与诉讼解纷的有效衔接。长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进一步通过专题培训、实务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司法局及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更好的培育和发展辖区多元化解纠纷力量,在全区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