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9日,细柳街办、区安监局、建设局联合执法,责令西安恒运石化公司停止经营。
近期,细柳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发现位于细柳街道办事处东渠村韦斗旁的西安恒运石化有限公司,在从事天然气经营活动,为车辆充装液化天然气。经调查该公司2018年1月6日调试设备,1月7日试营业。
现场检查发现存在: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未涉及天然气、无燃气经营许可证。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9月22日,颁发气瓶充装证。2、管理人员未落实到位,由加气员替代,替代人员缺乏基本的燃气安全管理常识。3、9名工作人员,除1名门卫,均未提供特种设备作业证。4、8名员工均未进行上岗前培训。5、营业场所与库区未建立安全隔离设施,设备区无人员值守。6、库区未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根据以上6个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月17日,细柳街道办向西安恒运石化有限公司下发《整改通知》。并将西安恒运石化有限公司情况向长安区安委会汇报,长安区建设局反映。
2018年1月19日,细柳街办、区安监局、建设局联合执法。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停止经营活动,完善资料,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手续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