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掌握碑林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努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4月1日上午,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宁君带队检查了碑林区贯彻执行《环保法》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耀、副区长聂文斌和相关区级部门、街办分管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检查了兴庆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太乙路微电子技术研究所住宅楼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详细查看了各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了冲洗设备运行情况和在线扬尘监测系统,查阅了执法记录及各类管理台账。在陕西省人民医院,检查组现场查看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详细询问了医院负责人相关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并查阅了医疗废物处置台账。检查组对三个被检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了肯定,并提出了更高、更细、更严的工作要求。
检查结束后召开座谈会,检查组听取了聂文斌关于碑林区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汇报。李宁君要求:一是要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要在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上下足功夫,不断创新中心城区环保方式方法;二是要树立法治思维,在法治政府建设和严格依法办事上不断精益求精,要坚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断加大依法监管力度;三是要树立第一方阵的高标准要求,碑林区是中心城区,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西安市的整体形象,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构建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