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碑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娣带队检查碑林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情况开展情况。区政府副区长聂文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杨琳参与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就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向人大代表们进行了解读。检查组先后视察了东关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和疫苗购进、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情况,对西安康百众医药公司东关南街店、陕西广济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西安金花路二店执业药师在岗和处方药销售、处方留存、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结束后,召开座谈会,杨琳详细汇报了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情况。区卫健局、区审批局结合各自职能,就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补充汇报。
林娣对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对下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普法宣传、基础性宣传,增强涉药单位和人员的自律意识、责任主体意识。二是要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三是要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聂文斌强调:区政府将以此次视察为契机,充分发挥部门协同作战、正视问题、补齐短板;着眼长远、不断创新,加强服务意识、不断加强药品监管,构建和谐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