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基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等能力,根据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11月6日下午,碑林区各街道在南院门举行财政所揭牌仪式,碑林区财政局局长刘娜、区委编办副主任张成方与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出席。
首先,区委编办副主任张成方同志宣读关于设立街道财政所的通知,表示街道财政所是国家重要经济职能机构和财政体系的最基层环节,对基层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管、民生各项政策的准确落实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财政所的设立能进一步促进街道履行好各项职能,执行好各项政策,服务好人民群众。
区财政局局长刘娜同志与区委编办副主任张成方同志共同为新设立的“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财政所”揭牌,旨在进一步推进碑林区财政改革工作,强化街道财政职能,加强财政基础管理,打通财政资金监管的“最后一公里”。
最后,区财政局局长刘娜对街道财政所在新起点上的工作提出四点希望,一是要加强财政业务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和资金监管制度,精准使用和管理资金,全面、客观、准确反映各项业务情况。二是完善内部控制,以重点环节和业务风险点为抓手,健全内部运行规章制度,落实内控责任,规范业务流程。三是提高财政服务能力,组织开展政策、业务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四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以则定岗,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同时要确保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碑林区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精神,坚持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财政所”揭牌为契机,面向财政基础管理要求、面向强化财政职能要求,不断健全完善财政资金监管,不断推动民生政策落实落地,助推财政工作迈入崭新阶段,迈上更高台阶,为碑林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立新功、书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