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组织召开碑林区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工作推进会,督促辖区企业单位加快排污许可证登记进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建立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实施排污许可制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强化排污者责任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环境管理效能、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制度保障。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的重要部分,也是改革和完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的重要任务。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证登记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确保碑林区相关排污单位按照中省要求于2020年8月前顺利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和核发工作,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倒排工期,于近期先后召开生活源锅炉登记管理工作推进会和重点管理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工作推进会,分批、分步骤推进排污许可证登记工作。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管理科就排污许可证申请要求及持证后执行要求进行讲解,监理大队就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工作进行了介绍及明确。
会后,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将对排污许可证登记工作建立排名通报机制,每周将碑林区排污证办理完成进度相关情况通告各街办及区级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