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引导“小饭桌”进一步规范经营,近期,碑林区食品药监局多措并举,持续开展了2018年秋季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1、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根据辖区大、中、小学及幼托机构开学实际情况,在开学前,地毯式的对辖区大、中、小学及幼托机构食堂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手续、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食品贮存、三防设施、食品留样等进行检查;督促提供公用餐饮具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必须配备餐饮具消毒和保洁设施,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学校食堂的餐饮服务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覆盖率和公示率达100%。
2、做好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和学校(托幼机构)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一是通过小饭桌工作交流微信群、协管员网格化力量,全面摸排小饭桌经营单位,告知相关单位备案所需资料,要求其在开学前到我所进行小饭桌备案;二是加强小饭桌现场核查工作,严格落实《碑林区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中关于小饭桌食品加工场所、从业人员、供餐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三是对碑林区331户已备案登记的小饭桌在辖区中小学门口进行公示。
3、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学校(幼托机构)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重点检查相关单位主体资质、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证、操作间功能分区、冷藏冷冻设施、“三防”设施、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经营“五毛食品”、“三无食品”等。
4、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快检工作。执法人员对学校食堂采购的蔬菜如茄子、西红柿、青椒、青菜、葱等的农药残留情况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并重点检测了面条中是否含有甲醛、牛奶中是否含有三聚氰胺、大米的新陈度以及猪肉是否为注水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