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职中、进校、幼儿园,各街道中心学校、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区现教中心:
夏季来临,火灾、溺水事件、交通事故等进入高发期,校园安全工作不可忽视,为了扎实做好近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校认真落实: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各学校要结合《灞桥区教育系统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灞桥区教育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安排落实夏季火灾防控、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及近期校园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当前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各学校要紧扣“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以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车安全、防溺水、防意外伤害、防校园欺凌等工作为重点,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扎实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1.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各学校要主动联系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做好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及时排查校园周边各种矛盾纠纷,将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稳定。
2.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及时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重点教育师生注意上、下学的交通安全,严禁师生乘坐非法车辆,严防交通事故。
3.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各街道中心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校车安全管理,确保校车运行安全,尤其是夏季高温天气,要特别注意接送幼儿时的上下车登记管理,坚决杜绝无人监管情况下将幼儿留在校车内,坚决杜绝将幼儿遗忘在校车内,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4.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夏季天热,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各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做好学生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醒告知家长履行好对孩子的监护责任,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5.做好夏季防火安全教育。各学校要针对夏季消防特点,广泛开展消防科普宣传,在重要防火节点和节假日,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等向师生及家长推送消防提示信息。同时,积极开展消防演练,确保广大师生熟练掌握各类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切实提高应急逃生技能。
6.做好防范校园欺凌工作。接近期末,各学校要加强学生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毕业年级和问题学生的管理,要建立问题生台账,做好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化解学生间的矛盾纠纷,严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确保校园稳定。同时,加强与属地公安部门协作配合,坚决打击校园及周边涉校涉生欺凌事件,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正常。
三、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各学校要在6月5日前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全方位的隐患排查。重点做好教学楼、实验室、图书室、老旧校舍、宿舍楼、学生食堂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特别要对厨房电磁灶等高功率大型用电设施设备、用电线路及电动车充电管理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同时,各街道中心学校要对校车安全状况、校车运行路线、幼儿接送登记管理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四、严格门禁,加强值班。各学校要严格扎实做好门禁、值班、安保工作。
1.严格门禁制度,认真落实出入报告、登记备案制度,严禁闲散人员及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加强门卫、安保人员培训,夯实岗位责任,提高门卫、安保人员应急防范能力,确保校园安全第一关口严格、规范、文明。
2.门卫室要保持干净整洁,安保器材8件套、消防器材要配备到位,摆放整齐便于使用,监控要正常运行,各类器材确保处于备用状态。
3.落实好领导带班、值班工作,坚决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出现脱岗离岗现象。值班期间,要主动巡查,提高警惕,妥善做好来访人员或义务段入学家长或新闻媒体的热情接待工作,要加大重点时间段(上下学、课间、延点、晚自习等)和重点区域(操场、食堂、楼道走廊、厕所、校园内隐蔽角落、校门口周边等)的检查和巡查力度,做好上放学期间的安全巡查护送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五、灵通信息,密切联系。各学校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遇到突发事件要做好应急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有关情况,做到不拖延、不误事。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学校要树立安全是“1”,其他是“0”的底线意识,警钟长鸣,未雨绸缪,扎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