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流通环节“临期食品”的监管,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者的诚信、守法自律意识,灞桥区食品药监局坚持多措并举,在辖区超市、商店为主的食品经营企业强化“临期食品”监管,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做好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和处置工作。
一、宣传《食品安全法》,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者的重视程度,引导强化经营者树立临期食品风险意识。
二、实施临期食品警示制度。指导有条件的商场、大中型超市设立临期食品销售专柜,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柜)”字样和临近保质期食品界定标准,并向消费者明示:“请您理性购买并注意在保质期内食用”,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定期开展食品保质期自查工作。积极指导督促辖区商场、超市指定各食品柜位负责人员,每日对上架食品是否过期、变质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对“临期”食品进行清理,放到“临期”食品销售专区(柜)进行销售。
四、严格监督过期食品后续处置工作。要求商场、超市规范保质期到期食品的下架、退货与销毁等自律行为,防止下架过期食品重生或流向其他市场的货架上。
五、突出风险食品重点监管工作。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巡查,重点检查面包、肉类食品、液态奶、饮料等保质期较短的高风险食品。对发现销售过期食品、私自更改生产日期上架销售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六、畅通举报渠道,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坚持有报必查、有举必究的监管制度,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切实提高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合力,构建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