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8日下午接到群众举报,灞桥区毛窑院有无证从事食品加工行为,且其早上八点前就结束生产。接到举报后灞桥区食品药监局席王所立即部署,8月9日早上六点半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发现有两家无证从事大肠加工小作坊,现场环境卫生比较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针对其无证从事食品加工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加工场所进行了查封。
执法人员现场对食品加工人员讲解《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
执法人员要求经营户: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明确无证从事食品加工的严重性;二是提高法律法规学习意识。加强自身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日常学习和培训,以更好地指导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经营;三是提高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在生产加工食品的过程中,保持加工环境清洁和个人卫生,佩戴清洁的工作服、口罩和手套;四是提高食品安全责任第一人意识。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一票通”制度,依法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所生产的食品质量安全、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