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对2019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安排,为确保周至县2020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顺利进行,首先印发了《2021年周至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发〔2020〕33号),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并进行了工作安排。其次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在10月20日完成了对10个部门的资料收集。本着高效高质完成考核任务的原则,克服困难,多次与各部门的业务科长对接,核对资料,保证所有资料符合考核要求。最后在10月29日提前完成了电子资料的填报工作,并汇编成册上报至省厅。
在收集资料过程中,因2019年机构改革,主体生态功能区建设职能划入县资源规划局,暂时未发生职能转变带来的“化学反应”,导致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考核资料不够全面。县生态环境局负责人黄立传立即与县资源规划局沟通协调,迅速解决了问题,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
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是检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动态变化的一项重要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估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依据,意义非常重大。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推动产业优化调整,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严格生态空间管控,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的监管,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切实提升生态系统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