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周至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县文物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市、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要求,11月15—16日,县文体广电局对县域内所有文物古建筑保护单位和国有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的文物安全状况逐一进行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文物古建筑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周至属文物大县,全县共有不可移动文物411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8处,文物点300余处。其中县级以上文物古建筑保护单位35处,国有博物馆2处,非国有博物馆1处。两天的检查工作中,局检查组带领文物执法队执法人员先后深入各文管所、博物馆、镇、街、村文物古建筑单位,重点检查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备,以及电气化管理、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安全工作资料的管理、巡检查记录的规范、火灾应急救生演练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向各所、博物馆、文物古建单位负责人、使用人下达限期整改。
文物不可再生,防火是守候文物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文物守候着的眼里,文物都是鲜活而富有生命力的,每处历史遗存,都是平安的见证。此次大检查工作是督促文物古建筑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落实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保安等五类人员的培训,提高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