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法院
2019年7月4日下午,阎良区人民法院会同阎良区委政法委、区纪委监察委、区公安阎良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研判了一起涉嫌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区法院党组成员、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副院长李哲参加了会议。 研判会上,区检察院负责该涉恶案件审查起诉的办案人员汇报了案件的办理情况,重点介绍了案件在事实和证据认定方面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指出了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方向。区法院依据自身审判职能,针对案件在案件事实、证据认定、量刑情节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李哲副院长在会上强调,涉恶案件往往牵扯人数多、时间跨度大,前期侦查取证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区委政法委、区纪委监察委、及区公检法应在案件的各个阶段,充分发挥“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及阎良区公检法涉黑恶案件办理会商机制,强化协作、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的工作。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阎良法院认真贯彻中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奋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线,立足审判职能的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及阎良区公检法涉黑恶案件办理会商机制,积极履行提前介入职能,为阎良区多起涉黑恶犯罪及其他刑事犯罪案件在犯罪事实认定、侦查取证方向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今后的工作中,阎良法院将以更高的站位、更扎实的工作,推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