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及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换领营业执照手续。现将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对象及时间:
阎良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含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到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换领新版营业执照。2018年1月1日起,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二、换领新版营业执照需要携带的材料:
1、填写《换发营业执照登记表》。(需加盖公章,可在“红盾信息网—表格下载”栏目自行下载或到登记机关领取);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原件(无法提供的企业应出具情况说明)。
三、注意事项:
1、携带材料中五种证照的正、副本原件须全部带齐,如有遗失,应先刊登公告声明作废后再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2、企业如需办理变更登记事项的,可携带上述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材料与变更登记材料同步申请,无需另行办理;
3、已经办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手续的企业,无需再办理“多证合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手续。
4、办理换发“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请到阎良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分局窗口办理(地址:阎良区前进西路103号)。
特此通告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阎良分局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