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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良区检察院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2017-09-01 10:30  来源:阎良区人民政府网站  兵马俑在线

近日,在第十五届全国检察长论坛上,阎良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日报社联合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去年以来,该院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始终坚持把检察宣传工作当做“一把手”工程和品牌工作来抓,充分运用“3+”工作法推动检察宣传工作发展。

阎良检察院通过“兴趣+制度”,培养检察宣传“笔杆子”。该院成立了青年检察官宣讲团、团支部等,努力营造“人人都说检察工作好,弘扬主旋律、唱响正能量、讲好检察故事”的良好氛围,并出台了《检察宣传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该院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邀请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院校的教授来该院讲授宣传写作技巧,提高检察干警撰写宣传稿件的技能水平。其次是“沟通+渠道”,用好检察宣传“话筒子”。该院注重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交流,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增加宣传辐射面,形成“一体化、全方位”检察宣传格局,及时将检察工作中的亮点经验、先进人物事迹宣传出去。最后通过“互联网+检察”,搭起检察宣传“桥梁子”。阎良检察院及时把握新媒体快速发展契机,开通官方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形成了“两微两号一群”的检察宣传“矩阵”。把检察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好人好事结合网络热点事件、网络流行语创作成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推送出去,将检察宣传工作突破了“检察圈”和“法律圈”,走进老百姓的“朋友圈”,进一步传递了检察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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