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李英才带领第三检查组对未央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检查,未央区副区长程希文陪同检查。
首先,检查组检查了未央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查看了提升整改类企业未央区正鑫不锈钢和整合搬迁类企业西安市庆安铸造厂。截至2020年底,未央区对列入“散乱污”整治清单的1638户企业进行整治,整改提升317户,整合搬迁1户,实现了清单内“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随后,检查组检查了未央区水污染治理情况。查看了汉城街道樊寨村涝池整治情况。未央区投入4277万元,完成沣三干渠截污改造工程,辖区黑臭水体已全面消除;结合汉长安城遗址区实际情况,自加压力,投入上亿元资金,开展26个坑塘涝池整治工作;加强沿河排污口治理,完成漕运河、幸福河和皂河52处排污口封堵;辖区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接着,检查组检查了未央区大气污染治理和固废污染治理情况。查看了陕西福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喷漆车间和危废暂存间情况。2020年,未央区优良天数达到228天,同比增加53天,PM10年均浓度8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6%,PM2.5年均浓度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6%,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46,同比下降16.4%,改善率排名全市第一。2020年,完成辖区151家危废产生(经营)单位的申报登记和40家危废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任务;完成2610.98吨危险废物安全转移;对4家产废单位进行立案查处;确保了辖区固危废依法安全处置。
最后,在未央区未央大厦召开了汇报座谈会,与会的区级领导和各部门、各街道结合未央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的实际情况,摆事实、说问题,谈想法,充分反馈未央区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情况。
李英才主任和检查组的市人大代表们对未央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不断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的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对未央区克服困难,努力改善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内人居环境,提升区域内环境质量的做法给予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