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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02-05 16:41  来源:未央区人民政府网站  兵马俑在线

西安市未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传播扩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决定自2020年2月5日24时起,在一级响应期内,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群众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群众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减少非必要的外出活动,不与涉及高疫区人员或者处于留观期的人员密切接触。小区(村)住户每两天只安排一人外出采购生活用品,减少人员流动。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需要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等国计民生的企业上班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出。

二、严格社区(村)民进出。因上班需进出的人员,必须出具单位介绍信,由各社区(村)检查点查验确认后,可以通行;没有单位介绍信或未经社区(村)检查点确认的,一律不许进出小区(村)。外来人员,一律不许进入,到政府指定酒店留观14天,留观期满后方可回社区(村)居住。

三、涉及被隔离区域(小区、楼宇、村组),按照《居家留观管理办法》执行,一律禁止外出。对不落实留观规定的人员,特别是涉及高疫区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强制集中隔离。

四、各部门、各街道、各社区(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自觉居家,以更大范围切断病毒传播链条。

五、对拒不执行社区(村)工作人员管理劝阻的,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纪律监察机关严肃问责。

六、对本通告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未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29-89572210)进行咨询。

西安市未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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