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活动,切实加强对药品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近日,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央湖食药所在辖区开展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规范药品购销管理,确保药品流向可追溯。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核实是否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进货,要求企业留存供货单位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并向供货单位索取并核对载有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等相关信息的发票,检查是否建立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销售药品是否打印销售凭证并做好记录;二是检查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经营行为。检查含麻黄碱类制剂、复方甘草片、复方地芬诺酯片等药品,有无设置专柜,专人管理、专册登记。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是否严格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并设置醒目标志,要求凭身份证购买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药品,每人每次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包装;三是进一步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规范陈列药品,做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警示语明显、正确,不开架销售处方药,严格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调剂、使用处方药,检查营业时间内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并做好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处方留存的工作。要求企业在强化处方药监管的基础上,
继续推进慢性病处方药销售管理用药备案工作。
截止目前,未央湖所共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执法车辆4车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4家次。通过检查有效督促了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同时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推进了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