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在解决群众看病
难 看病贵方面的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为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要求和省、市制定的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各项文件精神,2019年4月4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未央区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未政办发〔2019〕20号),区医保局下大力气,抓好落实:此次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覆盖全区二级医院3家、一级医院4家和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16家区管公办医疗机构。
试点工作开展5个月以来,阿托伐他汀钙价格片从39.5元/盒降低至6.6元/盒,降价幅度为83.3%;硫酸氢氯吡格雷片从60.3元/盒降价到22.26元/盒;降价幅度为67.6%;吉非替尼片从2279.17元/盒降低至547元/盒,降价幅度76%……,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中选药品平均降价幅度为52%,最高降幅达96%,其中包括甲磺酸伊马替尼片(即电影《我不是药神》中的“明星级”特效抗癌药“格列卫”)。据统计,随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载未央区的落实,截止9月底,未央区区管公立医疗机构“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的25种药品单纯因降价因素的作用,与去年同期相比的销售金额从100.062万元降低至48.03万元,使未央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癌症等重大疾病患者减少用药支出52.032万元。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