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2日,未央区卫生健康局、未央区医疗保障局联合组织对辖区内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督导检查。
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未央区中医医院、西安济元老年病医院、西安北环医院、西核医院、西安海红医院、长庆兴隆园医院、大明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央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汉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张家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谭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草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2家医疗机构,对各医疗机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仔细查看了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网采情况、入库验收、货款结算等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和行为。督导组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发现问题、指导沟通、解决问题的原则,认真开展检查工作,耐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详细记录检查情况,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并取得实效。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此次督导过程中,要求辖区内各医疗机构一是不能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和医疗机构品规数量等要求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与保障供应;二是各医疗机构优化用药结构,确保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中选药品;三是要按约定的采购量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四是确保向企业按时回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