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谭家街道党政办召开禁烟倡议会。街道副书记刘刚参加并讲话。
刘书记语重心长的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也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基础。吸烟有害健康也是大家都明白的事实,现在出台了硬性规定,我们更要以身作则,一来是为我们自己的身体负责,二来也为广大市民做了带头作用。刘书记质朴而亲切的话激起了科室干部的共鸣,大家纷纷表示要遵守规定,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那么我们在哪些地方禁止吸烟呢?
《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
(一)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中小学校、儿童公园、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
(二)妇幼保健机构以及主要为孕妇和儿童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外区域;
(三)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室外场所。
在以上规定的禁止吸烟场所内,不得设置吸烟室或者吸烟区。
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可以根据需要,在禁烟区域周边合适位置设置吸烟场所。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设立吸烟点,禁止在吸烟点以外的区域吸烟:
(一)养老机构、除儿童福利机构以外的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外区域;
(二)主要为孕妇和儿童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外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游乐园以及除儿童公园以外的其他公园的室外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设置吸烟点的室外控制吸烟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