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开学在即,为了进一步做好辖区春季学校(幼托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未央区食品药监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制定了《2018年春季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致学生及其家长的一封信》,近期将持续开展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培训工作。
一是落实第一责任,明确各项制度。全面落实学校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二是加强校园监管,加大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食品安全员岗位落实制度、索证索票、台帐管理、食品贮存、三防设施、食品留样制度落实情况;要求提供公用餐饮具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必须配备餐饮具消毒和保洁设施,严格执行并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三是突出检查重点,排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采购、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或死因不明的禽类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盐等行为;严禁食品加工过程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违规加工制售冷荤凉菜和豆角。
四是认真摸排小饭桌,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对小饭桌食品安全的管理,召集已备案小饭桌负责人召开会议,约谈相关负责人,宣讲法律法规,切实规范经营行为。按照《陕西省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对已经备案的小饭桌进行全面检查,在开学前落实小饭桌全面排查工作。发现新开办的小饭桌或未经登记的小饭桌督促其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多次整改仍不达标的,联合相关单位依法取缔。
五是定期开展快检,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以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在开学前后对学校食堂购进、储存、使用环节开展食品快检工作,快速检测中呈阳性的食品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严肃依法处理,确保辖区学校(幼托机构)师生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