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用氧使用行为,提升医疗机构医用氧安全使用意识,未央区食品药监局未央宫所按照未央区食品药监局《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用氧气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对辖区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医用氧气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是否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用氧气,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是否有专人管理存放医用氧气等。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车辆4车次,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综合门诊部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发现1家医疗机构存在未及时更新供货商资质的问题,执法人员指导该机构当场立即改正。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提高了辖区医疗机构医用氧气管理水平,有效保障了辖区群众医疗用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