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在加强公务员队伍监管过程中,积极推行123工作法,全面提升公务员管理工作质效。
定一把标尺。依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公务员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了考核范围、对象、原则及依据。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并以科级领导干部实绩记实为载体,每季度邀请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从工作实际、工作作风等多角度进行考评打分,实现了考人与考事有效衔接。
抓好两个建设。将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公务员队伍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的抓手,紧密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法律法规等工作需求,通过全县永寿大讲堂、永寿党建课堂等载体,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职业道德和作风水平。充分运用公务员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等平台加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公务员法》等重点内容培训,有力提升了公务员队伍理论素养。
落实三个机制。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对作风优良、能力突出、成绩显著的干部及时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发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惩机制。按规定科学设定各单位公务员考核优秀比例,严把申报关和数量关,对考核优秀的个人给予嘉奖;对考核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落实关怀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公务员表彰奖励,津补贴发放、带薪年休假等制度,积极落实了乡镇工作补贴,使广大公务员在事业上有奔头、工作上有动力、待遇上有保障。(闫振杰 康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