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规定,体育考试内容由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两部分组成。平时考核由体育与健康课考核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测试组成。
统一考试项目为四项,即项目1: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游泳200米(学生自选一项);项目2:立定跳远、50米跑(学生自选一项);项目3:单杠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前掷实心球(学生自选一项);项目4:篮球技能、排球技能、足球技能(学生自选一项)。
体育考试成绩满分由50分提高到60分,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体育与健康课成绩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分),统一考试成绩由原来的“35分”修改为“45分”。
《方案》明确,统一考试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考试工作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安排,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集中测试,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同一县(区)的考生应当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每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一个单元内(半天内)测试完成。
同时,《方案》对免试考生和缓考考生作出具体规定,对因残疾、伤病免修体育课和无法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各市(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免考和考评、计分办法。2021年起,考生因参加各级各类运动竞赛获奖的免试全面取消。
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缓考。缓考的考生必须在进入考场前办理缓考手续;除因临场伤病外,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申请缓考。
不同类别考生的缓考手续办理要求不同。女生特殊生理期。填写《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缓考考生、现场医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均须签字,经县(区)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同意。考生临时伤病。办理程序同上,但必须出具二级甲等或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
《方案》明确,学校要建立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学校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登记表;班级学生体育与健康课成绩统计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登记表。体育考试工作要公开、公正、透明、准确。统一考试的场地应封闭考场,并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体育考试咨询站和监督电话,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记者 姚佩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