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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整治

2020-08-14 08:17  铜川日报

(通讯员 王圣浦)“六清”行动开展以来,市自然资源系统紧盯“行业清源”目标任务,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针对矿产资源开发与安全监管,扎实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和有效防范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发生。截至目前,全市尚未发现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

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在查处安全隐患,关键在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我市立足长远,注重实效,组织全市矿管人员开展煤矿超层越界监管现状及对策调研,讨论修改完善煤矿超层越界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长效常治。

建立煤矿图纸交换制度。定期交换由矿方、驻矿安监员签字的实测图,在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建立井下定期实测制度。各涉煤自然资源(分)局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定期对辖区内具备入井条件的煤矿开展井下实测,并出具实测图及煤矿实测报告,判定煤矿是否超层越界采矿。

建立相邻矿井互派监督员制度。确定监督员到相邻煤矿开展相邻矿井互检工作,建立矿山企业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的监督机制。各矿山对互检工作中发现有超层越界倾向的,要及时报煤矿所在地镇办,并报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进行现场核实。

建立定期联合监管会审图纸制度。各涉煤自然资源(分)局每季度应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煤矿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会议通报,并对煤矿井上下图的真实性进行会审,搜集和发现煤矿是否有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形成自然资源、公安、煤炭、煤监等部门齐抓共管的联合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举报奖励监督制度。市、县自然资源局畅通举报平台,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凡发现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线索的个人和社会团体等,均可通过电话、信件、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也可登录全国矿业权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在线举报。将举报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可一次性奖励举报人2-5万元人民币。

建立严格立案查处机制。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一经核实,及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煤矿立即停产整顿,对违法煤矿进行立案查处,并组织对已造成的矿产资源开采及破坏情况进行鉴定,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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