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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坚持快审快结涉黑涉恶案件

2020-03-20 15:02  渭南日报

近日,记者从韩城市人民法院了解到,去年以来,该院紧盯审结大案、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为主攻方向,依法公开公正高效审理涉黑恶类案件。2019年,共审结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2案30人,审结扰乱社会治安的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七类犯罪案件40件,判处102人,审理涉黄赌毒案件43件,判处59人。

据介绍,被告人王磊,自2014年底先后向多名被害人发放高利贷,后其通过肆意认定违约、收取违约金、恶意提高债务等方式,对各被害人实施“套路贷”犯罪,并指使李博、焦青波、仇少刚等人采取滋扰辱骂、纠缠跟随等“软暴力”方式实施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致使被害人“有家不敢回,有班不能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王磊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李博、焦青波、仇少刚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案涉及13起犯罪事实,4起违法事件,侦查卷宗62本,视频资料光盘71张。由于该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省地市三级挂牌督办。该院党组对案件高度重视,由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与两名精英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了七人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两天时间的精心审理。依法判处王磊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0年不等,并处罚金。

被告人田浩,自2014年11月起,以他人名义出资设立公司,通过公司向社会不特定多人发放借款,并陆续招用被告人王江涛、潘威、解张楠、薛江波、同原野等人参与催收。采取跟踪贴靠、非法进入住宅、喇叭广播、霸占财物、张贴恐怖图片等“软暴力”方式恐吓借款人,给借款人制造内心和精神压力,肆意收取滞纳金、违约金。被告人经常纠集一起,为形成非法影响和谋取不法利益,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以田浩为首要分子,王江涛、潘威为重要成员,薛江波、解张楠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三起、敲诈勒索三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一起、诈骗一起、违法事件三起。

韩城市法院按照既定预案圆满审结。依法判处田浩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罚金70000元;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4年9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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