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养老保险经办处落实陕西省《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精神,决定自2020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全市4000余户参保企业预计减免养老保险费近4亿元。
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疫情这一突发事件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其力度之大,政策精准度之高,针对性之强,前所未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第一时间组织市县两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干部职工,放弃休息时间,连续昼夜加班加点,精准操作,迅速核算,让参保企业尽快享受国家养老保险费减免政策,为企业复工复产增添活力。
据悉,此次阶段性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其核心体现在减、免、缓、延四个方面:减是指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是指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是指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延是指对受疫情影响,参保单位逾期缴纳2月至3月三项社会保险费,在4月底前补办的,免收滞纳金和利息。
截至3月19日,全市已实现减免养老保险费1.2亿元,惠及企业2000余户。目前,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正在全力推进阶段性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落实工作。(杜浩 刘保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