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姚琼左超君
1月20日,记者从临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了解到,为方便广大市民购置春联、灯笼、元宵,规范管理销售摊点,从1月21日至2月8日(农历腊月二十七至正月十五),在我市城区共设立17处春联、灯笼、元宵临时销售点。
其中,向阳辖区1 处,位于老城街与滨河大道西南角三贤阁门前。人民辖区6 处,分别位于南塘路五岔路口西北角(不能摆至朝阳大街)、人民街与北塘路口东侧、胜利大街与宣化路口东侧、东风大街图书馆门前、宣化路与乐天大街十字东北角、解放路与乐天大街十字西南角。站南辖区3 处,分别位于汉马街与解放路丁字口向西路南、解放南路与站北街丁字信合门前、华山大街与渭花路十字向南20米东西两侧。解放辖区2 处,分别位于前进路与东风大街十字东北角邮电大楼下、东风大街与解放路十字西南角解放路小学门前。杜桥辖区2 处,分别位于东风大街与西岳路十字东南、西南,东风大街与杜化路十字东北。双王辖区3 处,分别位于渭河大街西段丰荫市场门前、杜化路北段鼎盛农贸市场门前、双王街道。
在春节期间,临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要求购置点规范经营,不得占黑色路面,不得占压盲道影响交通,不得随意改变经营位置和扩大经营面积,到期后自行撤离,不得超时延时。同时综合执法局将落实执法人员,加强对临时便民摊位的执法巡查管理,设置标识牌,制定管理措施,确保购置点达到规范有序经营的标准,为市民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