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程红兰 通讯员 刘卉)2019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宣传贯彻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将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纳入全年工作重点,采取“4+行动”方式集中对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学校周边200米内的食品经营单位及校外托管进行了地毯式检查,确保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
“明厨亮灶+社会共治”。在新区所有学校食堂100%“明厨亮灶”基础上,打造“阳光食堂+智慧监管”系统工程,在食品储存、处理区等关键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将采集的信息传输到监控平台,通过平台实现APP实时查看后厨,确保食材管理操作规范、卫生、安全,强化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
“专项整治+行业自查”。对辖区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定期开展日常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状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采购食品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环节的风险隐患,检查校外托管机构备案登记、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情况。以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有无“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及假冒伪劣食品,查看商家的进货手续是否齐全、货源是否合法等。
“专项抽检+自主查验”。将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作为全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重点之一,加大对风险程度高品种的抽检力度。督促校方安排专人抓好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建立资质查验档案,确保食堂进货渠道安全、卫生达标。
“部门联动+合力监管”。加强与新区教育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的组织协调沟通,通过定期开展部门间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建立部门间协调沟通长效机制,形成强大合力,确保监管检查到位。
截至目前,共开展学校及周边联合执法40次,检查学校食堂和周边食品经营单位300余家,共出动检查人员千余人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30余份,暂扣问题食品239件,保障了师生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