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姜晓
近日,华阴交警大队罗夫中队民警在辖区310国道联合治超检查站开展“百吨王”整治过程中,发现一辆号牌为鲁H33C**的大货车行驶速度缓慢,存在超载嫌疑。于是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拦截该车并引导车辆在检查站内过磅检测。经查,驾驶员李某驾驶的大货车总质量为110.3吨,实际该车辆标准载重量为49吨,超载51.3吨,超限率达104%,属于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李某驾驶货车严重超载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近期,华阴交警大队联合运政部门在辖区货运车辆来往频繁的国道310线、242线采取路面巡查、固定检查相结合的灵活方式,全面加强道路巡查管控力度,严厉查处货车严重超载超限交通违法行为。
自行动开展以来,二十一天时间里,华阴交警大队罗夫中队共查处货车超载超限违法行为9起,其中严重超载大货车5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