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收看“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用榜样的力量鼓舞新时代人民法官
通讯员 张军奇
2019年9月3日上午9时,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在该院视频会议室收看了报告会。
李庆军同志生前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员额法官,2018年9月28日因病医治无效逝世,年仅54岁。2019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河南省委召开表彰大会,追授李庆军同志“全国模范法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李庆军同志长期从事审判工作,虽然身患重病,但仍以顽强的毅力坚守在审判岗位,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忠于职守,用生命书写着对党的忠诚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他的事迹感人至深,精神弥足珍贵,是新时代人民法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典范,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坚守初心使命、公正为民司法的光辉形象。
报告会上,4名宣讲团成员李庆军同志的妻子、同事及因工作关系接触过的律师、记者,用质朴的语言,通过一件件生动的故事,从不同角度深情讲述了李庆军同志在法院工作的点点滴滴,分享了与李庆军同志在工作、生活中相处的感人事迹。
会后,干警们纷纷表示,李庆军同志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生命的意义,他的事迹和精神,永远鞭策着我们努力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平凡岗位,忠诚履职尽责,把对党的绝对忠诚转化为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执着热爱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以自己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优异的审判业绩,捍卫公平,维护正义,为人民群众多做实事,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