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份,甘泉县美水街道办曲里村5名学生溺水身亡,接到报告后,甘泉县民政局主动上门服务,第一时间给每个家庭送去了1万元救助金。记者从8月28日延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时代改革开放新征程系列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了让困难群众遭遇突发意外事件时第一时间获得救助,延安建立了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报告机制,同时变上门求助为主动服务,最大限度提高临时救助救急救难时效。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延安市社会救助管理处科长冯柏青在介绍延安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时说,为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按照中、省有关要求,我市于2014年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城乡困难群众在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时,可以向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临时救助审批权下放至乡镇
2018年,我市又在全省率先将临时救助审批权下放至乡镇(街道办),大幅提升临时救助标准。冯柏青说,临时救助审批权的下方充分发挥了乡镇(街道办)开展调查核实、困难救助的一线作用。根据救助标准,一般性生活困难,按照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每人1-6个月的城市低保标准,由乡镇政府(街道办)或民政办公室直接审批;对重大生活困难,救助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由乡镇(街道办)启动紧急救助程序,及时召开会议审批;对重特大生活困难,救助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由县区召开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联席会议,采取分级审批、一事一议的方式,及时研究审批。
急难型救助对象先救助、后审批
冯柏青说,为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我市着力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分级审批和先行救助工作机制,在乡镇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对于急难型救助对象,启动紧急救助程序,实行先救助、后审批,在急难情况缓解后,再登记救助对象、事由、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等手续。对于支出型救助对象,严格按照一般程序,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状况、家庭经济状况、遭遇困难程度等逐一调查核实,视情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审核审批意见,在申请人居住地村委会进行张榜公示,确保过程公开透明、认定准确无误。(记者 张春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