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朱婷)5月28日,本报第三版刊登了《群众心目中的“女汉子”——记省高级法院一等功获得者、新区审判庭法官张梅》的先进事迹后,在新区审判庭引起强烈反响,新区审判庭党支部决定在全庭开展向张梅学习活动。
张梅从事法院工作29年,她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忠于司法事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铸就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谱写了一名人民法官的华丽篇章。特别是近年来,她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宗旨,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纠纷,努力追求案结事了人和。2015年至2017年,个人主审案件653件,审结642件,其中调撤428件。所办案件群众信服,社会认可,公信力高,无发回重审,无信访。张梅先后二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一等功,多次被评为全省维护妇儿权益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政法系统“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新区审判庭号召学习她坚定信念、不忘初心、忠诚可靠的政治品格;学习她勇挑重担、爱岗敬业、文明司法的职业操守;学习她尽职尽责、甘于平凡、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她清正廉洁、秉公执法、严格自律的法官本色。
新区审判庭希望全体法官干警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价值追求深深根植在心中,落实到行动上,为新区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