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婷)近期,市委三个巡察组分别召开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分别向市委办公室、市水务局、市盐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铜川日报社、市污水处理厂、市盐业总公司反馈了巡察情况。据悉,此轮巡察首次将国企纳入巡察范围。
会前,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向七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传达了市委书记郭大为在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后的讲话精神。在巡察情况反馈会上,市委各巡察组组长分别向七个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就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7年9月上旬至2017年12月下旬,市委各巡察组围绕被巡察单位党的领导是否弱化、党的建设是否缺失、全面从严治党是否有力等方面开展了巡察,就存在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各被巡察单位表示,将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扎扎实实抓好整改;进一步夯实责任,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健全完善制度,深化巡察成果的转化运用。
按照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要求,自巡察情况反馈之日起两个月内,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移交给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要在三个月内办结并报送结果。届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