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67岁的党某属于聋哑智障,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9年,在汉江监狱十一监区服刑。由于其身体的特殊情况,每一天他都是在监区干警的悉心关照和呵护下进行改造,其间两次获得减刑共1年11个月的刑事奖励。在前期的服刑人员家庭情况走访调查过程中,得知党某家中仅有的老父亲已87岁,且一只眼残疾,靠低保生活,家庭极其困难,党犯出狱后和地方的对接及安置问题也就成为困扰监狱的一件紧迫之事。为此监狱刑罚执行科同志多次与当地政府进行协调沟通,终于做好了党某回家交接及安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2月5日上午9时许,党某踏上了期盼已久的回家之路。10时许,当监狱的护送车辆到达汉台区武乡镇镇政府的时候,镇司法所负责人以及党某所在的曹党村干部一行已经等候在院子里了。随后汉台区司法局一行也匆匆赶来了。在进行交接过程中,区镇村三级现场给党某送上米、面、油、棉被等生活用品,还就他的后期生活安排,包括落实其住房、低保、就医、就业安置等问题,向监狱干警进行了通报。上午11时,交接、座谈顺利完成,党某高兴地踏上回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