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0时,闭幕大会开始。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和平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陕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陕西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陕西省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上,胡和平作讲话并宣布大会闭幕。
在30日下午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参加会议的代表履行神圣职责,选举产生出我省新一届国家机关领导人。
根据各项候选人提名情况和本次会议选举办法的规定,选举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秘书长,陕西省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实行等额选举;选举陕西省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陕西省副省长实行差额选举。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下午5时04分投票结束。工作人员清点选票后,总监票人向大会宣读了计票结果。
大会宣布:胡和平当选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刘小燕、朱静芝、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当选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刘国中当选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梁桂、魏增军、陆治原、冯力军、陈国强、胡明朗当选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贺荣当选陕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李智当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春雷当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