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记者从市金融办获悉,为了加快挖掘和培育我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快速发展,我市制定的《宝鸡市加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工作方案》中提出,对新上市企业、新进入“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将给予奖励,最高可获得一次性补助50万元。
据了解,《工作方案》中明确指出了我市目标任务,要求到2018年末,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不低于30家,今后每年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存量均不低于2018年水平;到2020年末,全市新增上市公司1至2家,上市公司总量达到6至7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5家,四板挂牌企业达到100家。
记者了解到,我市将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对在我市注册并成功首次在深交所、上交所挂牌上市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新进入“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补助30万元,对成功在境外上市的企业和借壳上市成功后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在企业挂牌上市过程中,我市将为其办理土地、税收、环保、房产等手续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上市提供方便。
此外,在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上,将由市金融办牵头,按照“择优培育一批、改制辅导一批、申报上市一批”的方式,对全市各类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和筛选,将有上市意愿、成长性较好的企业,纳入市县(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进行重点培育。我市将制定专门辅导方案,持续跟踪,给企业全方位支持。 本报记者李一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