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口镇按照省、市、县的有关规定,新选配了1名镇纪委副书记,保证了镇纪委有3名专职人员负责党风廉政工作,专人专用、专职专责。镇上按有关标准要求专门在镇机关办公楼房一楼给纪委设置了办公室、信访室、档案室和标准化谈话室,并把相应制度规范上墙,还配备了统一标准的办公桌椅、档案柜、档案盒、电脑、打印机等专用设备,使镇纪委实现纪律审查设施标准化。
该镇从镇党委到村(社区)党组织,从镇纪委到村(社区)监委会,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抓住管党治党“牛鼻子”,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监督检查、责任考核和追究办法。规范监督执纪程序,对立案审查和案件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审批、实施、时限等工作程序规定,确保每一起执纪审查工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并规范文书资料管理,做到格式上规范、逻辑上严密、内容上完整、语言上精炼,能够准确体现纪律审查特点,提升文书材料的规范化水平,实现纪委工作运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