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米静
事件经过:
11月21日早,公交车司机陈萍驾驶46路公交车往公园路方向行驶至市区建安大厦附近时,车上一名乘客突然大叫被小偷偷走了钱包。这时,陈萍冷静应对,立刻将车在路边靠停,拿出手机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并关闭前后车门等待民警到来。
市民热议:
公交车司机关门捉贼事件中 ,大家对司机的做法褒贬不一。支持的认为:“现在见义勇为、负责任的司机越来越少了 ,对于公交失窃案 ,不能纵容盗贼 ,就应该关车门,不让任何人下车 ,让盗贼闻风丧胆 ,增加他们对偷盗行为的畏惧。”“高峰期乘车很容易丢东西,主要是高峰期人太多了,小偷才有机会,司机这种‘瓮中捉鳖’的勇敢之举 ,对小偷绝对是一种超强震慑。”网友“22621641”说道。
但不支持关门堵贼的也不少。“从
8点06分到8点40分左右,半个多小时,我着急上班就直接给司机说,要么搜我身,搜完我要下车!”在车内苦等的市民王女士说道,丢东西的乘客有找回失物的权利 ,一些无辜的乘客急着乘车赶往目的地。如果司机关闭车门 ,耽误乘客上班或者办事的时间 ,也等于侵犯了乘客的权利。
法律规定:
关门堵贼不行 ,开门放贼更不行。开门还是关门 ?这让当事公交车司机左右为难。对此,记者采访了陕西新纪律师事务所李春燕。她说,按照法律规定 ,公民有义务协助司法机关侦破刑事案件 ,公安机关出于保护线索 ,可以要求乘客留在车上。如果发生偷窃事件,司机应采取积极措施,最大限度保护乘客利益,做到自己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46路公交车司机陈萍不仅积极报警,还果断关闭车门,与热心乘客一起防守小偷逃离,既保护了第一现场不被破坏,又体现出一种责任感。有可能因此事影响到了市民正常上班时间,但司机陈萍遇到问题后没有躲避,而是正面应对,这正是当今社会应该提倡的,但愿我们的社会多一些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