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盛四喜)2017年,市国土资源局切实贯彻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按照“全面调查,强化监管,重点切入”的工作思路,通过深入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详查,不断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管,重点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三大手段,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工作全面完成。落实资金64.7万元,组织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目前,市、区(县)两级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报告已编制完成,市级规划编制技术单位也已落实,规划编制工作正有序开展。加之近期全市煤矿采空区调查工作也已初步完成,全市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分布、规模和危害程度进一步明晰,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宝贵的基础资料。二是矿山企业履行恢复治理意识不断增强。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执行力度,督促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从源头上控制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8家矿山企业按照2017年部、省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与土地复垦方案合二为一的要求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近年来矿山企业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1879.45亩。三是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明显改善。截至目前,全市17个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项目已有10个项目完成竣工验收,3个项目竣工进入验收程序,4个项目开工建设正在按计划实施。已竣工的13个项目累计恢复治理废弃矿山面积4292.85亩,在建的4个项目全部完成后预计可恢复治理面积589.8亩。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了部分历史遗留、责任主体灭失的废弃矿山周边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